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的分配方式如下:
1、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贷款房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的,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房产属于支付首付款的登记一方,需要补偿婚后一起还贷的另一方。
2、婚前双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除非未登记一方有证据证明购房时有出资行为,则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属登记方名下。
3、婚前双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尚未取得产权证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处房屋所有权归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比如一方需要抚养子女的判决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在离婚时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去处理
一、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如果涉及贷款,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二、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三、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处理认定结果同上。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全文8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