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养老机构资格审定办理指南
时间:2023-05-30 09:10:12 32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许可依据:

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1999]19号令)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通知(苏政发[1999]92号)

扬州市政府《扬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扬府发[2001]72号)

二、办理条件::

拟设社会福利机构所设床位数在100张以上的,向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床位数在100张以下的,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工作经历、身份证号码;

(2)拟设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区的人口和社会发展等情况;

(3)拟设社会福利机构的名称、功能、任务、服务区域;

(4)拟设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方式、床位编制;

(5)拟设社会福利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6)拟设社会福利机构的设备配备;

(7)拟设社会福利机构的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及投资预算表。

3、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4、拟设福利机构资金来源以及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5、拟设社会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文件(如规划部门批准书、房产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租赁凭证等);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其他必须提供的批准书或有关证明材料。

四、服务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文件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全文6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使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扬州养老机构资格审定办理指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扬州养老机构资格审定办理指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