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申报指南
受理范围: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服务电话:0514-80978691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规程(暂行)的通知
(苏劳社机管[2002]9号)
2、关于印发《扬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扬政发[1993]218号)
3、扬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试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扬人字[1993]11号)
4、关于下发《扬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规程的通知(扬社中[2005]45号)
办理地点:扬州市友谊路49号机关事业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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