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将劳动合同退还给公司
时间:2023-05-07 12:20:41 22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是否应将劳动合同退还给公司?,则应将其交给公司。如果是辞职,则无需将合同退还给公司

如何计算和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I)员工协商终止合同的情况。员工拟按实际服务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共计17年半。然而,该员工仅在该公司工作了6年半。(2)分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平均月工资三倍的,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公布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12年第八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的;(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的;(四)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国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不是服务年限来计算经济补偿。例如,在上述示例中,员工工作6年半。在正常保监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能得到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不能得到17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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