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作品所有权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合作作品所有权协议在双方愿意签署时即为合法有效。关于合作作品所有权的界定,一般认为,合作作品的创作需要合作作者之间的约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另一方的作品并入自己的作品,或者对另一方的作品作一定的修改、补充后,视为该作品的合著者。在这种情况下,他不能成为作品的合著者,这也侵犯了作品的著作权。合作作品著作权协议的内容包括:合作伙伴的信息、著作权的运用、各方著作权的分配、收入分配、法律依据及相关说明事项等,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著人所有。不参与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著者。”合作作品可以单独使用的,作者可以单独享有其创作部分的著作权,但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也就是说,合作作品可能存在整体版权和单一版权的问题。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有,合作作品可分割部分的作者分别享有著作权。但是,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合作作品的共有权包括分享和共有。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其创作部分的权利份额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即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著作权共有人有权转让其占有的财产份额,但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共同著作权是指共同著作权人不分割其著作权份额,共同享有合作作品的权利,承担合作作品的义务。在现实生活中,著作权共有人在对著作权进行分割时,通常会对著作权进行平均分配,许多人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能没有特别的认识。一般来说,所有作者都应该享有相关的版权。但同时也要考虑尊重当事人独立表达意愿,而著作权可以充分享有
是拥有共同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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