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使用合作作者的音乐作品进行宣传时,应向他们提出许可请求。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合作作者有权获得报酬。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企业在使用合作作者的音乐作品进行宣传时,应向他们提出许可请求。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合作作者有权获得报酬。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根 据 双 方 合 同 , 企 业 宣 传 片 配 乐 使 用 如 何 行 使 权 利 ?
根据双方合同,企业宣传片配乐使用如何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宣传片配乐属于著作权范畴。在此情况下,企业可以行使以下权利:
1. 使用权:企业可以在宣传片制作、播放、发行、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面,以自己名义或者委托他人名义使用配乐作品。
2. 未经许可的禁止使用:未经权利人许可,企业不得以复制、发行、出租、链接、嵌入、下载、翻译等方式,将配乐作品用于商业目的。
3. 侵权责任: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作品,构成侵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 权利保护:权利人可以依法主张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等。
综上所述,企业在使用企业宣传片配乐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在使用合作作者的音乐作品进行宣传时,应向他们提出许可请求。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合作作者有权获得报酬。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根据双方合同,企业宣传片配乐使用如何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宣传片配乐属于著作权范畴。在此情况下,企业可以行使以下权利:
1. 使用权:企业可以在宣传片制作、播放、发行、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面,以自己名义或者委托他人名义使用配乐作品。
2. 未经许可的禁止使用:未经权利人许可,企业不得以复制、发行、出租、链接、嵌入、下载、翻译等方式,将配乐作品用于商业目的。
3. 侵权责任: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作品,构成侵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 权利保护:权利人可以依法主张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等。
《著作权法》第十四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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