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就可以。单位没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生育保险无法报销。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辞退怀孕员工补偿标准
辞退怀孕员工补偿标准有:
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计算方式:工作年限x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x2倍。
2、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x津贴或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补缴相应社会保险:
女职工因生育而享受产假待遇期间,其社会保险费仍然是要足额缴纳的。女职工在休产假时可以享受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而在此期间,单位只承担生育生活津贴不足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差额部分,并以生育生活津贴的形式发放,而不再另行支付产假工资。
一、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1、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有:
1、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4、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5、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8、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综上所述,辞退怀孕员工补偿标准有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是产假128天对应的津贴或工资;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的程序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
二、女职工产假的规定是怎样的?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三、新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
产假一般是从分娩前半个月开始放,到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的妇女的产假可以前后延长至四个月,根据我国最新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可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如果有难产的情况,即增加15天产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就多增加15天,且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的薪资或将其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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