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公司有义务向员工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员工工作年限不同,经济补偿标准也不同。工作年限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支付;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工资支付。
在产假期间,若公司解散,则劳动合同随之终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公司需要按孕妇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满一年,就向孕妇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标准如下:
1、孕妇在该公司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孕妇在该公司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产假期间公司解散后,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公司解散发生在产假期内,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因此,在产假期间公司解散后,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在产假期间,若公司解散,则劳动合同随之终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公司需要按孕妇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满一年,就向孕妇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标准如下:孕妇在该公司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孕妇在该公司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在产假期间公司解散后,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