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补偿,在相关法律中被明确规定为: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由各省市自行制定相关的补偿标准。补偿的费用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以及对运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偿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和奖励。
二、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被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补偿,在相关法律中被明确规定为:(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被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补偿,在相关法律中被明确规定为:(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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