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劳动局投诉需要什么资料
时间:2023-04-12 17:33:14 3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者向劳动局投诉的,应携带以下资料:

1、投诉人的投诉登记表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

2、本人的、以及举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考勤记录、拖欠工资花名册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一、超市工作,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1、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12350投诉后会暴露吗

举报人可随时拨打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受理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等方面的举报投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受理举报投诉后,应当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在调查核实结束后10日内,除无法联系举报人外,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三、拖欠工资不发签署劳动合同

一、需要提交证明你与该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2)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纪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5)考勤记录;(6)用人单位向税务局申报的个税记录、同事或客户的证人证言、劳资纠纷协商录音、工作过程中的书面授权文件等,均可作为劳动者主张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二、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劳动报酬,并可要求支付应得工资收入总额25%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如向劳动局等部门投诉,劳动主管部门查清事实后,可依法责令用人依法给予应付工资收入50%至100%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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