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薇是河北人,在青岛闯荡多年,最近想自己租一处店铺创业。由于房租价格太贵,王薇想到了与其他商铺合租的方法。在李沧商圈附近找到合适的店铺后,她签订了租赁合同,简单装修后,王薇准备办理开业手续。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去工商所办理登记时碰了壁。我的店铺是从第一承租人那里转租来的,去办理工商登记时,工商人员说,我不仅要提供产权证明,还要提供房东和第一承租人的租赁合同。王薇说,可是由于第一承租人在与房主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转租权利,因此我的店铺无法经营。王薇说,更让她闹心的是,房东还要求她恢复店面的原貌。我花了10多万进货装修,没想因为租房惹了麻烦,赔钱不说,还要恢复房子原貌。
据了解,目前创业的小业主较多,由于经营资金的限制,房屋租赁中转租、合租现象普遍。但像王薇这种情况,由于事前没有看过房东的租赁协议,在不验明房屋产权、房东是否同意转租的情况下,就草率地签订合租合同,吃亏在所难免。
记者李伟伟通讯员刘正峰杜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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