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之前,如果另一方没有告知对方自己患有重大疾病,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也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结婚之前,如果另一方没有告知对方自己患有重大疾病,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也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撤 销 婚 姻 的 法 律 规 定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在离婚登记申请提交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均可撤回离婚申请。若在三十日以后提出离婚申请,则无法撤回。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离婚登记冷静期制度,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登记申请提交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均可撤回离婚申请。
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在离婚登记申请提交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因此,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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