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法院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对于民事立案案件,法院首先采取的是调解原则,根据合同纠纷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采取调解处理措施,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处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二审不服还可不可以上诉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的规定,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二审的判决结果是终审,不能再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只能申请再审或者抗诉。
相关法律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遵循哪些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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