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市平均工资2018
2018年全市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197元(月平均5683元),比2017年增加5150元,增长8.2%。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8791元,比2017年增加5089元,增长8.0%。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9525元,比2017年增加7348元,增长8.9%。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0840元,比2017年增加7301元,增长8.7%。
2018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976元,比2017年增加3479元,增长7.2%。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022元,比2017年增加3407元,增长7.0%。
二、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解释:平均工资是单位工资总额除以年内(季度内)平均职工人数得出的。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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