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损害赔偿有哪些内容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的内容有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等等,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起诉
财产损害赔偿产生纠纷的,可以向财产损害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提交起诉书、相关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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