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工和事业编的区别有哪些
1、合同工和事业编的区别如下:
(1)适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事业编制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特点不同,聘用合同具有特定性、法定性弱、单一性、诺成双务,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必须一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另一方是具有劳动权力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管理关系,即劳动者一方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一方中去,成为该单位的一名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并依法取得劳动报酬;
3、劳动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以法定为多、为主,以商定为少、为辅,即劳动合同的许多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如工资、保险、保护、安全生产等,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内容的协商余地较小。
市级聘用和事业编有什么不同
市级聘用和事业编有不同是工资开支来源不同;福利待遇不同;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合同制人员随时会被辞退,正式编制人员如无错误必须要工作满合同年限才能辞退等。事业人员主要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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