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的区别:
1、主要在于父母在经常居住地是肉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以及稳定的收入等条件不同,其在女在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享有不同的权利。随迁子女是指其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
2、进城务工子女指农村家庭集体搬迁到城里居住,但没有取得居住地的户口的家庭的子女,也叫农民工子女。随迁子女父母在当地属于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可按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有房子算随迁子女吗
一、有房子算随迁子女吗
1、有房子算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常住人口子女指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哪些情况下子女可以随迁入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来市入户:
1、属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子女,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随父或随母入户;
2、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子女包括超生、非婚、婚前、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可随父随母入户;
3、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子女,父亲常住户口在本市,母亲常住户口在市外,随母入户后,可申请来市随父入户;
4、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的子女,可随养父或养母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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