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村委盖章吗
时间:2023-03-21 16:33:34 23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需要经过村委会吗

村民之间的房屋买卖需要村委会的批准。宅基地是不能像房屋的使用权转移那样方便地转让给买受房屋的一方,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是需要村委会首先同意,再报乡镇政府同意,然后才能通过县区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同意的。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村委会盖章吗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村委会盖章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买下;

(2)法人或其他组织买下;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准许;

(4)向集体组织人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要求。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要求: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乡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员转让;

(3)受让人无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要求;

(4)转让做法征得集体组织认可;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全文8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农村房屋买卖 最新知识
针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村委盖章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村委盖章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