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界定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界定要看是否存在以下生效要件: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
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那么,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个村村民的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合同有效。
3.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个村村民手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也有效。
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农村房屋买卖可以过户吗
农村房屋买卖可以直接过户。买卖双方在投入使用的房地产应当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合同文本的模板可以使用住房和土地管理局规范,也可以使用自制合同。在使用自制合同的期间,当事人在申请进行预审查应当委托市住房和土地局认可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转让。
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特定为:
1.从买卖双方身份来看,出卖人一般是农村村民,买主则可能为城市居民、外村村民、同村村民的情况。
2.从交易发生的时间看,多发生在起诉前两年以上。
3.合同大都已履行(出卖人交付了房屋,买受人给付了房款并入住),但多未办理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4.从起诉原因看,多源于土地增值以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因素,房屋现值或拆迁补偿价格远远高于原房屋买卖价格,出卖人受利益驱动而起诉。
5.从标的物现状看,有的房屋已经过装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为。这是目前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难点,涉及到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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