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产纠纷的诉讼类型有哪些?
时间:2023-10-02 09:10:09 11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该素材描述了可以将房产作为争议标的的案件的几种情况,包括房产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合作、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等民事纠纷,以及单位内部对公房使用权的分配纠纷和职工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而引发的纠纷。

可以将房产作为争议标的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以房产为对象的买房、租房、典当、建筑承包、合作、代理、居间、使用、转让或者产权确定的民事纠纷;

2.单位内部对公房使用权的分配纠纷;

3.单位分配给职工的住房使用权,且与分房合同有关的,职工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而引发的纠纷。

房 屋 买 卖 租 赁 纠 纷

房屋买卖纠纷是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如房价纠纷、共有权问题、租赁权问题等,导致买卖双方产生分歧和纠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提供买卖契约或公证书,无买卖契约的提供交付房屋和房款的凭据、证人证言。

2. 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理由等证明材料。

3. 因房屋价格发生争议的,提供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价格等证明材料。

4. 出卖共有房屋,应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书和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材料。

5. 出卖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材料,提前通知承租人的证明材料。

6. 农村房屋买卖需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的提供土地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材料。

7. 提供买卖房屋的占有、使用情况。

如果房屋买卖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果一方涉嫌违约,可以采取报警解决的方式,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房屋买卖纠纷的具体解决方法取决于房屋的性质。如果房屋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原则上不允许买卖,但如果卖给外村的其他人,而其他人又再次出售,原则上都是无效的。如果两份合同都认定无效,卖方可以向买方要求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在房屋买卖纠纷中,提供相关证据和合法途径可以帮助解决问题。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解决方式也有所不同。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原则上不允许买卖,但如果卖给外村的其他人,而其他人又再次出售,原则上都是无效的。如果两份合同都认定无效,卖方可以向买方要求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在解决纠纷时,应注意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遵循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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