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判刑的标准:过失造成高空坠物,如果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犯罪。造成财物损失的,则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一、高空坠物难以确定责任人怎么处理
高空坠物难以确定责任人的,作为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法院会利用举证责任制度对可能进行高空坠物的人来进行相应的审判然后做出相应的结果。
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找不到确定的侵权人,高空坠物无法确定责任人可以由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现实中要求全部使用建筑物的人承担补偿责任,通常会遭受谩骂与骚扰,即使最终胜诉也可能执行难度大,加上先行该法规争议较大,所以在处理该问题的时候建议能找个高空抛物伤人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商量下该如何应对。
举证责任,我国民法规定,一般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都由原告承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举证不能或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的,当事人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只有某些特殊侵权行为才存在举证责任倒置(即由被告举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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