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债务协议书中,首先要表明甲乙双方协议于婚姻存续期间对双方婚前财产按照协议的方法处理。如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如果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下的债务,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中哪些约定无效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二、哪些协议属于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协议的组成结构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缔约双方、约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归属约定。
任何为结婚且符合规定的关于财产的协议都可以属于婚前协议,内容一般主要有:
1、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一方如何使用、处置(包括出租、转让、赠与他人、变卖等)完全由产权所有方独自行使,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2、甲、乙双方对各自所有财产处置(包括出租、转让、赠与他人、变卖等)所产生的权益归各自所有,甲乙双方各自所有财产所产生的孳息均由各自所有,如房屋租金等。
3、婚后甲、乙双方各自使用个人所有而非双方共同共有的资金投资开发的商业项目、添置新的财产均属投资方独自所有。双方共同投资项目和添置新的财产均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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