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产权房的拆迁补偿标准,应当实行公平补偿原则,区分房屋用途是住宅用途还是商业用途,参照交易价格、周边国有土地上商品房市场价格,以市场比较法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以及二者的结合。补偿方式可以完全交给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选择。
小产权房的概念
所谓小产权是相对于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大产权而言的,指的是在城市郊区或农村,由集体经济组织在本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除用来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还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购房者在办理了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的房屋权属证书后,即对该房屋享有了小产权。小产权房的出现已有十余年历史,最初是一些农民将自建房出租或少量出售,以此维持生计,但近几年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如今在全国的城中村里,小产权房已遍地开花。据业内人士讲,近几年,在城市房价的刺激下,小产权房已逐渐成为商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单位集资建房外的另一种城市房屋供应类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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