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和相关的配套措施究竟有哪些不同?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针对“新政”哪些地方值得我们共同关注。
问:《条例》实施后,取消了晚婚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具体是怎么调整的呢?
答: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法和省条例明确不鼓励晚婚晚育,取消了有关晚婚晚育奖励假的有关条款。
对2016年1月22日省条例修正案出台前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妇是否补休晚婚奖励假问题,根据法律可追溯性和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给予补休。
新规定:不管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可以享受延长60天,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新的生育奖励假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全文3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