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尊重
重庆打黑
辩护律师
鲁珊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75岁的刑法专家赵长青教授,以及多名律师,因为担任涉黑案被告人的辩护人,遭到不少网民的扔砖,被斥为黑老大的狗头军师。
赵教授被斥为狗头军师的由头是,法庭上,公诉方论述以黎强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称霸一方,残害群众,而赵教授认为这经不起法学上的推敲;且1849件证据无一指向黎强就是黑社会,所以黑社会的罪名不能成立。
重庆打黑至今,已是群情激愤。虽然黎强等人,至今仍是法律意义上的嫌疑人,但他们充任舆论审判中的罪犯,从他们被拘时就已开始。如今,连同他们的辩护律师,一并成为了舆论审判的被告。
事实上,要求民众,尤其是曾受害于嫌疑人们的当事者,如同律师一样冷静,是苛之过严。民意通过舆论表达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连同律师一起骂上则有不妥。其实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舆论表达情绪,尚在社会层面。律师为嫌疑人辩护,则在法律层面。位于法律层面的律师,不是为嫌疑人做军师,是在为审判的公平、客观做辩护。
从公诉人的诉词看,称霸一方,残害群众显然不是法律用语,这似乎只应见之网络表述。诉词应当以证据为基础,所以赵教授认为其经不起法学推敲。应该说,之所以有法庭审判这一环节,就是要求有检察或者公诉一方,有律师一方,双方就像盘秤的两端,以证据为基础进行碰撞和辩析,才可能有客观的判决。法律是要远离情绪的,否则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漏过一个的事情会常常出现。
这是狗头军师们必须受到尊重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们的职业行为,才可能诞生法律的正义。而且,赵长青、周立太等辩护律师,明知道有可能受到扔砖,仍能接受辩护工作,并能尽职去做,其勇气更应受到尊重。他们不但给公诉方上了一堂法律课——请用证据说话,而不要义愤陈词,也给公众上了一堂法律课。周立太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警惕打黑运动化、扩大化。法律不但要远离情绪,而且能逐渐地引导情绪,以尽量客观和文明的态度,去对待犯罪嫌疑人,那不是尊重罪犯,是尊重我们挂在嘴上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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