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籍员工的法定婚嫁假期为天数为21个工作日。
在此基础上,员工享有额外的婚嫁福利待遇期长为18个工作日,这也符合我国国家有关部门针对此项事宜颁布的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国营企业的员工在其依法登记结婚之际,企业有义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至3个工作日的婚嫁假期支持。
若夫妻双方分居异地且必须前往对方所在地办理婚姻手续,企业同样应依据实际需要另行给予该员工一定的路程假期。
在这期间,员工享有的正常薪酬待遇应全额发放,而他们返程所需的诸如交通、食宿等各项费用则需自行承担。
此外,目前我国尚未就非国有企业的员工婚嫁假期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
全文3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