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婚假增加18天接受婚前体检再奖励7天
《条例》中对婚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也就是说,在取消晚婚假以后,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还可以多休18天婚假。
同时,由于在前期调研中发现,目前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约为5.6%,这与人们参加婚前医学检查比例大幅度下降密切相关。因此《条例》中增加了“提倡优生,故里公民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一项,参加婚前检查的还将给予增加婚假7天的鼓励。
综上,参加婚检的夫妻,可享受到法定3天+增加婚假18天+婚检奖励7天=28天的婚假。
产假:
法定“98天+3个月”;配偶护理假1个月
错过28天的“超长婚假”,让很多已婚小伙伴心塞塞。然而,不要哭!你还可以赶上“超长产假”:新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管一孩、二孩、三孩,都可以休“98天+3个月”的产假。如果你足够幸运,3个月的产假中有两个月是31天,就可以休“土豪版”190天产假。
释疑:
婚假28日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有不少小伙伴搞不清,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到底是表示“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对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清还专门对时间单位问题进行了解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时间单位统一表述为“日”,表示“自然日”。
以婚假为例,参加婚检的夫妇婚假可休28日,就是可以休28天,并非2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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