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鉴定的过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至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应当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协助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天。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如果您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1.如果您对劳动能力鉴定有异议(工伤残疾评估),您可以在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申请复检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申请评估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的评估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省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申请重新评估,自治区、直辖市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5日内。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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