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状况之下,建筑物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其误差容许范围为3%;而对于10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之间的部分,误差则调整为2%;超过5000平方米但仍在10000平方米内的部分,其误差可放宽至1.5%;至于超出10000平方米的部分,误差则设定在1.3%的水平上。此外,累计建筑面积的误差总值不得超过500平方米。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各大城市针对此类问题所制定的相关法规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关于具体的误差标准,建议您向当地的规划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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