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高院近日调整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今后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均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新公布的200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去年相比,普遍增加10个百分点,比如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59岁以下对象)从372900元调高到413360元,涨幅10.85%;(农村居民59岁以下对象)从166840元调高至184260元,涨幅10.44%。其他如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残疾赔偿费等均有7.18%至10.85%的涨幅。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调高,将对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影响较大。不少出租汽车企业已经或打算张榜公布《200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复印放大件,并乘本次标准调高之机,掀起安全行车才是上策的宣传、预防热潮,要求广大的哥坚决避免涉人事故。
全文3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