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一方加名如何认定归属
时间:2023-03-17 17:12:38 20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婚前购房一方加名的归属认定: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结婚之后,经过不动产权登记机构的登记,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另一方是房屋的共有人,归夫妻双方共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一、婚前赠品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1、婚前赠品均属婚前财产。根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外,尽管司法解释中的规定仅限于购房出资,但对于实践中可能发生的购买其他物品的出资,同样可根据该条规定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例如,胡某父母在胡某结婚前为胡某买的商品房和大件家电,如果房产登记在胡某名下,并且没有明确房产及大件家电是赠与胡某夫妇双方的,应属胡某的婚前财产,即属其个人财产。则离婚时陈某无权分得。但是,胡某的母亲将祖传戒指在胡某婚前给了陈某,应认定为赠与陈某个人,属其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胡某的母亲无权要求陈某返还。

2、婚前财产的归属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婚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房屋和其他生产资料经过8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时至今日还有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经过一定时间就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另有约定,否则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对个人婚前财产没有约定,则这些财产不因婚姻延续转化为共有财产,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

3、婚前赠送后,房产是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赠送,若无特别约定,则应该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且须注意,赠与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要变更产权人。婚后如以他婚前的个人财产赠送,如特别约定赠送后是你个人财产,则属你个人,反之则不过是把他的个人财产转为你们的共同财产罢了如他以婚后财产赠送给你,那么这毫无疑问是共同财产。除非你们约定这部分共同财产属于你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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