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同居关系并没有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然而,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没有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而对于法律纠纷,法院将不予受理。但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法院将受理。
在同居期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那么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而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同居期间,如果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那么在分手时,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立,那么可以通过诉讼来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总之,同居关系并没有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然而,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协议进行处理。
全文4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