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可以被法院认可吗
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可以被法院认可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录音作为法庭证据,有以下限制:
(一)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二)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三)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
(四)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多久失效
电话录音作为证据一般是不会失效。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是证据种类之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偷录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合法证据被人民法院采纳。在发达地区的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尤其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录音录像有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希望通过录音录像取证方式获得证据,以便在法律纠纷处理中占据优势地位。
三、电话录音取证技巧
电话录音取证技巧如下:
1.谈话过程中交代一下时间、地点,明确各方谈话者的身份和与谈论事实的关系,在交谈时尽量用全名称呼,以增强录音的关联性和可信度。
2.注意与其它证据的内容相互印证,因为有其他证据佐证是录音证据被采信的条件。
3.谈话内容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也不要采用要挟口吻,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法而不予采信。
4.注意控制谈话时间,能问到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说到要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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