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不违法。无效婚姻是由于缺乏婚姻的成立条件和法律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二)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达到法定婚龄。
主张无效婚姻只能由法院按诉讼程序办理。
尽管两人的婚姻关系并不成立,但如果在此期间,两人在非法同居期间生了孩子,也不能说明这段婚姻是有效的。即使这个孩子是非婚生子女,即便如此,法律也会保护这个孩子的合法权益,父母和孩子之间还是有法律关系的。相应的抚养义务和其他人身权利是必要的,也受法律保护。
胁迫婚姻无效婚姻吗?
无效婚姻的情形中不包括胁迫婚姻,胁迫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是:
1、行为人已经结婚或明知对方结婚而还与其结婚的;
2、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双方或其中一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全文5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