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否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
时间:2023-02-06 11:40:32 42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而雇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中包含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这是导致两者赔偿数额差距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学者诟病最多的地方,不能不说是《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个重大不足。而实践中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有重大过错的比比皆是,如接二连三的矿难事故,基本上是由于用人单位不具安全生产条件而导致事故发生,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过错。又如建筑施工中,用人单位违章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导致工伤事故的也较为常见。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责任不考虑劳动者的过错无疑是正确的,但也不考虑用人单位的过错,不论用人单位有无过错,其赔偿的责任都一样,无疑是一个重大漏洞。故笔者认为,为弥补《王伤保险条例》的不足,在劳动者举证证明用人单位对工伤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应允许劳动者或劳动者的直系亲属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一、临时工受伤可以按工伤吗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成立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投保了工伤保险的,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的各项损失。

若劳动者无法证明其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由雇佣关系以外第三人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

1、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2、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3、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建立工伤保险关系,只要该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也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予以赔偿。换言之,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

4、如果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保险赔偿有异议,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不属于普通的民事侵权赔偿案件,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工伤保险相对民事损害赔偿来说,有以下特殊的优点:

(1)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而民事侵权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即根据受害人过失程度相应减少赔偿数额。

(2)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救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分散了赔偿责任,有利于企业摆脱高额赔付造成的困境,避免因行业风险过大导致竞争不利;工伤保险还有利于劳资关系和谐,避免劳资冲突和纠纷。

6、发生工伤事故:

(1)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

(2)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则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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