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解散事由:营业期限届满、约定解散事由达成、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清算办法: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并按照顺序清偿债务,再申请注销公司即可。
一、公司清算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公司清算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二、因公司公司现有股权冻结能解散吗?
股权冻结公司一般不可以清算解散。公司解散并依法清算的原因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股东股权被冻结的,不属于法定的公司解散事由,因此公司不需要解散清算。
三、企业清算的含义是什么企业清算的原因有哪些
企业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企业清算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四)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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