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赔偿的索要流程
时间:2023-04-04 20:52:43 40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伤伤残赔偿的索要流程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2、工伤认定管辖;

3、认定申请时限;

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5、受理或不予受理;

6、证据的调查核实;

7、工伤认定决定;

8、送达与抄送;等等。

一、工地摔伤怎么走流程

工地摔伤的认定流程如下:

1、自工伤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单位职工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申请工伤认定

2、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审计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相应时间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

工伤不上班工资计算如下: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如果劳动者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一、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携带相应材料前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中止,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4、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5、送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总而言之,职工遭受工伤后不能继续上班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必须继续发放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数额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按月按时发放,但是停工留薪期最高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工伤认定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灭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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