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一、公司在试用期开除员工需要进行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换言之,如果用人单位是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或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进行赔偿。否则,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怀孕期间的离职赔偿金一般赔偿多少?
如果孕妇是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的,用人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或者赔偿。
三、试用期辞退员工补偿几个月工资
1、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况,赔偿按照以下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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