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是不是市场价格赔偿
时间:2023-03-25 22:12:47 42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法律当中规定侵犯相关权利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二)司法实践中采用“实际损失”和“侵权获利”方法确定赔偿额的微乎其微,采用许可费合理倍数的也是很少,绝大多数专利侵权案件都是使用酌定赔偿来确定赔偿额的。酌定赔偿是指,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具体案件的因素并在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范围酌情予以确定赔偿额的制度。

一、什么是侵权损害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

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

二、侵权财产损害赔偿计价标准原则是什么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民间大多数的侵权行为都有可能直接或者是间接的致使当事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所以在维权的时候不仅是要维护被侵犯到的相关权益,自然被侵权人会要求对方给自己造成的财产损害进行赔偿的。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

(一)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三)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四)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水电费、房屋租金、职工基本工资等。其中职工基本工资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劳保工资的平均数来计算的。但不赔偿法人或组织在正常情况下,在此期间必定能获得的利益,也不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一切开支,而只是赔偿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并且是赔偿损失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五)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的必然减少或消灭。其次,除直接损失外,可预期利益、间接损失都是相对人未实际取得的利益,不能排除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无法实际取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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