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法院不予撤销仲裁裁决可以再提起诉讼吗
1、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人民法院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仲裁裁决所确定的权利义务自动履行。
2、如果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权利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二、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