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正常生育
时间:2023-05-29 14:20:58 23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正常生育

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三部分:

门诊费、住院生产费和生育津贴其中住院生产费用不用担心,医院会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

正常生产:一级医院1700,二级医院1800,三级医院1900;

剖宫产:一级医院3500,二级医院3700,三级医院3800;

二、注意事项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5、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6、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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