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终止情况如下: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果;
3、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4、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形下终止?
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下列情形下会终止:合同已履行完毕的;双方协商一致终止的;主体不合格的;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出卖的。卖人将该房屋抵押、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出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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