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的情形有: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1、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合同违反法律法规额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对于商品房买卖纠纷还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的,引起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原因非常多,如果因为开发商的一些违法行为造成房子迟迟无法交付,业主也可以到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业主在买商品房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国家相关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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