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的限额: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
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一、社保扣除比例是多少
1、全市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有五个档次,598元/月;905元/月;1097元/月;1794元/月;2990元/月。
2、个体劳动者既可自愿选择五个档次中的其中一档参保缴费,也可按照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实际收入申报缴费,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实际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百分之六十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百分之三百确定缴费基数。
3、市区被征地农民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其月缴费标准参照个体劳动者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执行。被征地农民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原个人账户储存额折算缴费年限的折算标准及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标准为905元/月。
二、重庆今年社保缴费基数
重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重庆市最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城镇职工缴费的基数最高为上年度社保平均工资300%,最低为社保平均工资60%,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
三、失业保险缴纳标准
1.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按月缴纳(2009年5月更改为2%)。2.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3.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咸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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