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四老师获国家赔偿
时间:2023-04-24 14:30:40 8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本报武汉1月22日讯钟祥投毒案近日有新进展:19日,潘楷等4名老师先后收到了湖北钟祥市检察院送达的《刑事赔偿决定书》,该决定书首次确认潘楷等4名老师遭到了错误羁押,并决定向每人支付国家赔偿金3万余元。

记者从湖北省检察院了解到,这是钟祥检方首次正式认定当初对潘楷等人的逮捕和羁押都是错误的,并向潘楷等4人各支付国家赔偿金33558元;对于4人提出的20万元精神及名誉损害金的请求,因不符合《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故不予赔偿。

去年8月9日,钟祥投毒案撤案,潘楷等4名当事人向有关司法部门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同年10月,钟祥公安局、钟祥检察院先后做出了对该案国家赔偿请求不予认定的决定;在荆门检方的干预下,钟祥方面去年11月24日撤销了此前做出的不赔偿决定,该案由此进入赔偿程序。

2001年5月6日,钟祥市原贺集二中(现石牌三中)135名师生在学校食堂用完早餐后先后中毒。案后,钟祥警方用测谎仪排查嫌疑人,时任贺集二中副校长的潘楷和教师王克政、毛守雄、邓宗俊4人被认为嫌疑最大而被拘留。

同年5月18日,钟祥警方宣告破案:据潘楷等4人向警方交代,因对校长不满,密谋投毒,迫使校长下台,由潘楷取而代之。

同年9月5日,钟祥市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4名被告均当庭翻供,并表示遭到刑讯逼供,其中毛守雄自述右眼被打伤导致失明。

同年9月18日,该案第二次开庭,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需补充侦查,将案件退回钟祥市检察院。

2003年1月,潘楷等4人被羁押18个月后取保候审回到家中。此后,潘等人被安排到4个不同的乡镇,从事教辅工作,并被要求不能上课堂,不能进食堂。

2004年7月19日,央视《新闻调查》报道此案认为,潘楷等4人曾遭到刑讯逼供。

2004年8月9日,钟祥市公安局对此案予以撤案,4名老师重获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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