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
主合同和从合同之间存在以下关系:
1.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
2.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
3.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
4.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
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有责么
对因主合同无效而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应根据其过错分别不同情况:1、如果主合同无效的责任在于债权人,保证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主合同无效的责任在债务人或双方都有责任,视保证人的过错而定;3、若保证人有过错的则应承担赔偿责任;若保证人无过错,则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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