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的内容有:
1.居住权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合同当事人享有居住权的住宅的位置;
3.合同当事人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合同当事人居住权期限;
5.合同发生争议时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居住权能买卖吗?
居住权不能买卖。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没结婚怎么让对方有居住权
没结婚让对方有居住权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通过签订合同方式让对方有居住权。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且该合同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三、居住权自什么时成立
居住权自合同签订后、登记时设立。
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尚未达到居住权设立的法律效果。只有当事人持居住权合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居住权的相关内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居住权才告设立。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仅就住宅部分设立居住权的,不仅要在居住权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在不动产登记薄上明确记载。
全文5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