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生育补助申领条件的女性失业人员可携带生育费用有效票据、《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划生育证、接生记录卡或出院证明和本人申请到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补助手续。
申领地点:失业人员所属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0731-84907659)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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