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看出,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并非对案件增多的应对方式,而是劳动仲裁对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争议调解无需律师代理,所需要的时间也更短,不像申请劳动仲裁,受理、审理、上诉会花费很长的时间。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通过调解可以减少劳动争议赔偿损失,避免劳动争议的不良影响。还有就是,以调解处理劳动争议,劳动双方不用费尽心力进行举证,也不知道对方掌握了哪些证据。当然,劳动争议调解的前提,就是双方需要自愿接受调解。调解的结果一般也会比仲裁诉求要低一些。
劳动仲裁调解要注意什么
劳动者一定要注意在任何文件上签字都应当详细看清内容,劳动仲裁一般事实清楚败诉可能性较低,应当依法算清胜诉会赔多少钱,以此为基础进行调解,如果赔偿金额过低应当坚持仲裁,如果差别不大可以接受调解节约时间成本。
《中华人民共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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