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换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资料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先看一下是否需要将房产证更换为不动产证。确认需要换证的是涉及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情况。若不需要任何变更,则不必要换证,原房产证实行“不变不换”的原则,持续有效。
要更换为不动产证需要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提交的材料与办理房产证无差别,主要包括: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契税完税证明,证明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带有二维码的测绘图纸。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二、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受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产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更换权属证书
房产证持有人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需要自由决定是否更换为不动产权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五条
本实施细则施行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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